一、公司秘书:
根据香港公司法例第三十二章规定,每间香港公司必须委任公司法定秘书,从而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。每间香港有限公司必须聘用一名公司秘书,公司秘书必须由香港居民或公司担任,方便政府联系和处理政府的往来文件。服务内容包括以下:
1、提供注册地址及法定注册秘书;
2、秘书服务处理及保存公司之法定记录,例如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等信息;
3、代公司保持和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络,响应政府部门的查询,例如近期香港政府要求所有香港公司都要做KYC尽职调查,秘书公司需要联系香港公司做好KYC尽职调查工作,以供香港政府审查;
4、秘书服务代收及处理政府往来函件;
5、提供香港公司年审、股权转让、发行新股本、业务名称变更、业务性质变更、公司名称变更、公司地址更改、申请分行商业登记、委任或辞退董事、恢复已注销公司、撤销注册有限公司等服务。
二、商务秘书
商务秘书是根据客户的需要而度身订造的商务服务,包括接听电话、收发传真、代收/寄信件及小邮包等。商务秘书的优点在于能建立企业形象,等同于在香港拥有自己的员工。